各投标人:
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变更与澄清,具体变更与澄清内容如下:
1、本项目的开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9号10:00时;
2、电子招标文件P43中“①H值、J值和L值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取值范围确定价格水平不同的3组备选方案(一式两份),密封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到至开标会现场,由投标单位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一组备选方案公布后作为评审参数,另外二组备选方案当场公布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现更改为:“①H值、J值和L值由招标人在开标前,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取值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抽值范围,再由招标人代表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该抽值范围内随机抽取一组值作为评审参数。”
3、电子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进账凭证并按规定到账;此外,投标人还须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更改为:“投标人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进账凭证并按规定到账;此外,投标人还须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电子招标文件P14 中、条款号7.5.1 履约保证金现补充为:“履约担保的形式为:现金或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详细见本项目施工合同)
5、本项目的施工合同以2018年6月15日发放的为准,各投标人须严格按照2018年6月15日发放的施工合同制作投标文件。(附电子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专用条款”和“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6、现补充本项目的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廉政合同、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纳税承诺书、获奖承诺书(附电子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里面),请投标人及时下载填写完整后粘贴在商务文件中,递交投标文件时按规定递交。
本变更与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变更与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变更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枝江市市政公用事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