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364南三公路(三角至黄圃段)改建工程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招标申请编号2018412196
项目名称省道S364南三公路(三角至黄圃段)改建工程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标题省道S364南三公路(三角至黄圃段)改建工程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
内容 

致各投标人:

根据省道S364南三公路(三角至黄圃段)改建工程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2.3款规定,现发出补遗书(1),列明招标文件中需细化、明确、修改和需向投标人澄清和解答的内容。本补遗书如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冲突的地方,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共 2 页,附件 / 份,请投标人查阅是否完整。各投标人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答疑”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       联系人:潘先生

一、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中的“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经公证机关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后,将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修改为“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应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经公证机关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后,将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2、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5,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人员的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但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的配置应满足施工及报建的要求。

3、本项目招标项目编号为2018412196

4、现明确电气工程师职称不属于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职称。

5、由于本项目将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要求调整预算,所以确定推迟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评标时间,调整后的预算价、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及具体时间安排将在下一份补遗书中发布。

二、招标文件答疑

1、开标时是法人出场,开标时法人需不需要按指模?法人证明书公证证明需不需要下项目名称?

答:本项目不要求指纹签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公证证明可不包含项目名称。

2、关于该招标文件里要求的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公证书,问,该公证书是否可以不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及该项目工程所在地公证?可否在企业办公经营所在地做公证?

答: 本项目对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所在地点不作要求。

                         招 标 人: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招标人确认函
补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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