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人民政府郑家磨村生态治理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人民政府郑家磨村生态治理工程,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CZB-2018-06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招标控制金额为:440.390029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6其他 无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建筑工程 *** (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外地进京企业须在北京市已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4投标人经营状态: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7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 3.8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时间及地点:请于2018年06月15日至 2018年06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北侧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3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合格后才能购买、查阅招标文件,原件现场归还,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副本; (3)法定代表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07月06日上午09:00时,地点为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 7.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8. 评标标准及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房山区财政局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未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许可禁止转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未经许可的转载不承担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大石窝村
招标代理机构: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北侧 邮 编: 102488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开户银行: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 账 号:0100214000000004398 财务联系方式:常女士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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