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高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二、采购项目编号:GDGJ-18004-ZFGC
三、采购项目名称:10KV通川大道高压线路迁改工程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918,619.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采购项目内容:10KV通川大道高压线路迁改工程项目; 2.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采购数量:一项; 4.本项目不分包,响应供应商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高水字〔2018〕34号文的请示,高州市人民政府同意:为通川大道工程施工创造条件,加快推进高压线路迁改,明确高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为10KV通川大道高压线路迁改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工程采购工作;高州供电局负责组织工程的施工,高州供电局属下的高州市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施工单位负责该工程施工,高州市供电局负责督促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4)种情形,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高州市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处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高州市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高州市高凉东路263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任东昌 工作单位:茂名市市政管理局 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建议按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专家2姓名:朱 宝 工作单位:茂名市粤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职称:工程师 意见: 建议按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3.专家3姓名:潘小忠 工作单位:茂名市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职称:工程师 意见:建议按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建议按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 *** 至 ***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钟小姐 | 联系电话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江先生 | 联系电话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一横路116号519房 |
联系人:张雨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邮编:510610 |
(三)采购人:高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地址:高州市文明路39号 |
联系人:江先生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邮编:525000 |
(四)财政部门:高州市财政局 | 地址:茂名市高州市中山路169号 |
联系人:卢先生 | 联系电话 *** |
发布人: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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