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巫溪县尖山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已由巫溪县水务局以巫溪水务发[2018]7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巫溪县大中型灌区管理所,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市级财政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巫溪县梅溪河右岸、湾滩河左岸。

2.2工程规模: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西流溪总干渠整治0.08km(扩建3座渡槽);朝阳洞干渠整治2km,新建管道4.5km(其中虹吸管2处共计0.62km);寺阳沟新建取水口一处,新建管道8.7km(其中虹吸管3处共计0.56km);石板沟左右干渠全段清淤,共计9.2km;新建量水堰5处;整治、新建渠系建筑物共计66处,其中整治新建人行桥10座,扩建渡槽3座,新建倒虹吸管5处、节制闸3座、1000立方米蓄水池1座、分水阀4套、泄水阀19套、排水阀门19套、进水阀2套。

2.3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其以上资质和具有生产管材的生产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的投标人投标;

管材生产企业还有满足下列条件:

1、管材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其以上资质和具有生产管材的生产企业,并由生产管材的生产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单位组成不超过两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6   15 日至2018  7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公开信息网http://zfxx.wx.cq.gov.cn/zfxx/index/)网站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限价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知晓有关招标全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公开信息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800.00,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800.00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 7 10 14    0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 栋),具体开标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

5.3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公开信息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溪县大中型灌区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泰锐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巫溪县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123043-11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人:管老师

  话: ***                        话: ***  

  真: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巫溪县尖山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已由巫溪县水务局以巫溪水务发[2018]7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巫溪县大中型灌区管理所,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市级财政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巫溪县梅溪河右岸、湾滩河左岸。

2.2工程规模: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西流溪总干渠整治0.08km(扩建3座渡槽);朝阳洞干渠整治2km,新建管道4.5km(其中虹吸管2处共计0.62km);寺阳沟新建取水口一处,新建管道8.7km(其中虹吸管3处共计0.56km);石板沟左右干渠全段清淤,共计9.2km;新建量水堰5处;整治、新建渠系建筑物共计66处,其中整治新建人行桥10座,扩建渡槽3座,新建倒虹吸管5处、节制闸3座、1000立方米蓄水池1座、分水阀4套、泄水阀19套、排水阀门19套、进水阀2套。

2.3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其以上资质和具有生产管材的生产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的投标人投标;

管材生产企业还有满足下列条件:

1、管材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其以上资质和具有生产管材的生产企业,并由生产管材的生产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单位组成不超过两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6   15 日至2018  7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公开信息网http://zfxx.wx.cq.gov.cn/zfxx/index/)网站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限价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知晓有关招标全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公开信息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800.00,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800.00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 7 10 14    0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 栋),具体开标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

5.3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公开信息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溪县大中型灌区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泰锐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巫溪县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123043-11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人: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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