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景建招A[2018]015号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林业局的建设项目景宁县千峡湖湿地保护站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景发改投资〔2017〕123号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单位自筹解决

二、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景宁县渤海镇梅坑村

2)建筑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602.78平方米,总占地面积245.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83.78平方米,建筑密度40.80%,容积率1.63,绿地率5%。主要建设一幢四层办公用房(一层为3.9米,二至三层层高均为3.3米,四层层高为3米)、以及绿化、给排水等市政配套设施。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内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招标控制价:1898915.00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要求投标人是2017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类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市外企业项目经理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具有相应建造师资格的人员。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 2018   6 14 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 →交易主体,登录系统下载。

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 *** 。

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景宁县鹤溪人民中路182号    联系地址:丽水市中岸48号(原交警富岭中队)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人:李琳

 话:                联系电话:

本公告发布时间: ***  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docx
千峡湖招标文件(终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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