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龙泉市新民山区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项目-Ⅲ标段(里下畈及周村)农用桥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泉市新民山区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项目-Ⅲ标段(里下畈及周村)农用桥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龙农综办 [2016]35号、龙交【2017】10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龙泉市人民政府西街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龙泉市新民山区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项目-Ⅲ标段(里下畈及周村)农用桥工程,里下畈村农用桥桥梁设计全长36.8米,桥梁横断面布置为5m车行道+2×0.3m安全带=5.6m;周村农用桥桥梁设计全长36米,桥梁横断面布置为5m车行道+2×0.3m安全带=5.6m;本次施工包含桥现浇板、桥面铺装、护栏、桥台、桥墩、墩台基础、基础开挖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主要工程数量及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价为136.8267万元。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公告于2018年6月14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http://lq.lssggzy.com/lq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补充公告等,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6 月14 日至2018年 6 月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地址: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实名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和图纸工本费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联系人:丁君君,联系电话:。 4.3投标时间截止时间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交易席位费(施工企业资质 *** 及以上的收人民币480元, *** 以下收人民币240元),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4.4投标保证金和交易席位费以电汇或转帐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交纳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 开户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龙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瓷支行; 帐 号:2010 0001 5301 603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工程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6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 08 时 30 分至 0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 5.3 招标人定于 2018年 6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现场核验签字。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泉市人民政府西街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泉市西街街道 地 址:龙泉市华楼街七村联建房3号楼4单元201室 邮 编: 323700 邮 编:323700 联系人:刘勇 联系 人:丁君君 电话(传真):0578- 7115583 电话(传真):
龙泉市人民政府西街街道办事处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6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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