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公安消防大队营房零星维修工程磋商公告

    晋城市建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陵川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对陵川县公安消防大队营房零星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陵川县公安消防大队营房零星维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JDGP2017—6002G

三、招标内容:

1、本次磋商内容为:陵川县公安消防大队营房零星维修工程。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2、采购范围: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规定为准。

四、预算金额:12.122704万元。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本次各投标人需携带通过有效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证件(具备建筑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开业不满一年的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谈判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个月缴税凭证及交纳了社保金的凭证(养老、医疗、失业、工伤险中任意一项,需含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交纳情况明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其他应提交的相应资料。

各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质证件的副本原件及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副本复印件,报名或投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否则其报名或投标不予认可。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至 *** (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晋城市建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晋城市城区凤台西街486号)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项目联系人:张定川、(0356)2066900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时间: *** 15时至15时30分

2、开标时间: *** 15时30分

3、地点:晋城市陵川县金福楼大酒店六楼会议室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申江华,联系电话 *** 。

晋城市建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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