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黑臭水体整治-老民便河污清淤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1240003003      

                                          

1. 招标条件

宿迁开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东沙河等河道整治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经开区黑臭水体整治-老民便河截污清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一支沟、老民便河。

2.2工程规模:投资额约1200万元。

2.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合格。

2.5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完成工程量的50%时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一年且经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两年且无质量缺陷责任后付清(无息)。

2.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3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01标段:十一支沟(K3+094-K7+820),经开区黑臭水体整治-十一支沟(K3+094-K7+820)截污清淤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02标段:十一支沟(K0+000-K3+094),经开区黑臭水体整治-十一支沟(K0+000-K3+094)截污清淤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03标段:老民便河,经开区黑臭水体整治-老民便河截污清淤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定标顺序: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3个标段投标,但每位投标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如某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上均排名第一时,按如下规定定标:按标段顺序定标。

已按上述规定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参与其它标段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员C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官方网址无法查询的,评委会可通过社保官方电话12333查询验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官方网站无法打开、官方电话无人接听,以及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进行查询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接受黑白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 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

3.10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根据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移交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1794日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需经宿迁市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咨询电话:刘丰宇,电话:。。

3.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6月14日08:30201806月22日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06月26日 09:00

6.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开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西侧(商务中心)

地址:宿迁市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8011

联系人:陆康

联系人:陈林

电话:0527-88858080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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