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市室韦至根河等四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JYB-2018-GC-0033-1

1.招标条件

额尔古纳市室韦至根河等四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额尔古纳市交通运输局以额交发﹝2018﹞3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额尔古纳市公路养护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贴。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内容:

额尔古纳市四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室韦至根河公路安保工程120公里;额尔古纳市康达岭至上护林公路安保工程18公里;额尔古纳市根河(交界处)至拉布大林公路安保工程35公里;额尔古纳市拉布大林至育林公路安保工程50.3公里。(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本项目计划工期: *** 。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控制价:3847902.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不存在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分项 *** 及以上资质。②最近 5 年内( *** 至今)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 1 项并通过交工验收;③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B 类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的项目总工,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B 类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

3.3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必须在额尔古纳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查询结果,其他地区无效)。

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额尔古纳市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额尔古纳市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额尔古纳市室韦至根河等四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二次

01

76000.00

0607036109200002392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日内退还。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中标人按照中标金额的10%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专业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缴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 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0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5.4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0 时 00 分。地点为额尔古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额尔古纳市大街220号(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6.2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交下列资料证件本款以下所要求证件必须单独密封于一个信封内(投标人应确保密封的完好性)并在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信封上标记“额尔古纳市室韦至根河等四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招标证件原件、※※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人资料原件及投标文件必须分别按相关要求密封递交(投标人代表应手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无需密封),封袋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已递交、签收并密封的资料原件及投标文件不得再撤出及补递任何资料,递入评标室之前不得拆封。(由开标室至拆封前由代理机构负责保证资料原件密封完好,否则由代理机构承担相应责任),相关资料原件将在本项目评标工作全部结束后予以退还: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以上三证 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2)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若采用网银转账提交带有银行电子印章的网上截图);

(3)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

(4)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5)企业近三年的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

(6)企业近三年(指 2015年度~2017 年度或 2014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3年的投标企业应提供成立日期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7)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彩印件。(告知函必须在额尔古纳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查询结果,其他地区无效)

6.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或未按 6.2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电话形式 *** )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同时抄送额尔古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额尔古纳市大街220号(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201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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