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92018054011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开发施工[2018]06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4年西区东南组团部分道路照明工程、2014年西区部分道路路灯补全工程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发展和改革局 津开计项批[2014]125号、津开计项批[2014]12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办公室 ,建设资金为 681.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办公室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14年西区东南组团部分道路照明工程、2014年西区部分道路路灯补全工程。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8米路灯68基,10米路灯70基,12米路灯34基,16米路灯8基,箱式变电站3座,铺设电缆9380米。投资额681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区西区东南组团生物医药周边支路二、支路三、支路四、支路八、支路九、规划路三,开发区西区西北组团邻里中心周边规划路九、中北组团云鸿街、武警营房周边道路、东北组团体育场周边道路、今天酒店南侧规划路、新业七街、新业八街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2014年西区东南组团部分道路照明工程、2014年西区部分道路路灯补全工程。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8米路灯68基,10米路灯70基,12米路灯34基,16米路灯8基,箱式变电站3座,铺设电缆9380米。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4 计划工期要求: *** 至 *** 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年检且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 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2)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3)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4)正、安全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如有兼任岗位需提供兼任岗位任命书;(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不接受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6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
6.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16时00分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与广开四马路交口格调大厦412室(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文件。
7.2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7.3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 标 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办公室(公章)法定代表人:张子龙(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西区新业六街19号西区投资服务中心邮政编码:300462联系人:王冠英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蒋强(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与广开四马路交口格调大厦412室邮政编码:300102联系人:张威电话:传  真:
日期: ***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王光华电话:25208732传真:25208700电子邮箱: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9号A区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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