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中药药用植物重点物种保存圃建设项目”

公示

 

一、采购人: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药药用植物重点物种保存圃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说明:

中药药用植物重点物种保存圃建设

四、采购预算金额:45

五、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六、拟定供应商: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海南分所

七、申请理由:

为了提高我省药用植物保存、繁育、科普和利用能力,促进中药资源相关学科建设,培养中药资源领域专业人才队伍,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6年公共卫生专项安排,要求我省进行中药药用植物重点物种保存圃建设项目。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关于印发《药用植物重点物种保存圃建设目标和要求》的通知(国中医药科技中药便函﹝2017﹞6号),我委申请中药药用植物重点物种保存圃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如下:

一、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要求,我省承担中药药用植物重点物种保存圃建设项目(项目经费45万元)是在海南省中药资源普查项目(980万元)基础上的工作延伸,是在中药资源普查的基础上,建设资源圃,收集和保存调查的物种资源,是与海南省中药资源普查项目相配套的,因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中关于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海南分所(以下简称药植所海南分所)是海南省中药资源普查技术依托单位(见附件《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中药资源普查领导小组和技术专家委员会的通知》琼府办〔2012〕41号),因此其应作为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单位。

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此次安排的“中药药用植物重点物种保存圃建设项目”,全国各省均有,是作为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试点的配套项目,也是一个公益类项目,均分别由全国各省承担各自省份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科研院所承担,推动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配套落实。

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药用植物重点物种保存苗圃建设目标和要求》(国中医药科技中药便函〔2017〕6号)在建设内容和用地里提出了“建设用地要求”,具体要求“积极应用政府国有土地或事业单位所有土地,租赁土地年限应不少于10年”,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海南分所隶属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为独立法人单位的中央在琼事业单位,其拥有的260余亩土地均为单位拥有土地证的自有土地,可作为项目的建设用地。

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药用植物重点物种保存苗圃建设目标和要求》(国中医药科技中药便函〔2017〕6号)“建设目标”中提出项目要成为各省开展中药学相关学科教育、科普基地,有大众科普的任务。药植所海南分所在兴隆自有土地山上建设的国家药用植物园体系兴隆南药园,目前已保存南药种质资源1800余份,是全国在地保存南药种质资源最多的植物园之一,已成为国内外南药种质基因保存研究的重要平台,引种保存国外进口南药22种、引种岛外药用植物436个、岛内药用植物958种;该园2010年获批国家3A级旅游景区,实现了南药研究产业化与南药园参观旅游的有机结合。通过项目进一步建设可以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和科普任务。

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药用植物重点物种保存苗圃建设目标和要求》(国中医药科技中药便函〔2017〕6号)“建设目标”中提出项目是为了宣传推广全国中药普查工作成果,培育中药资源相关工作人才队伍、服务科学研究。药植所海南分所已搭建起了南药研究的良好平台。目前建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所需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国家南药基因资源库、国家药用植物体系兴隆南药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南药引种栽培 *** 实验室、海南省南药资源保护与开发重点实验室等一系列国家和省部级平台,研究所下设有南药栽培资源、南药生物技术、南药化学等专业实验室和检测中心,配置了数千万元先进的仪器设备。药植所海南分所海南省唯一专业从事南药资源保护、引种栽培和开发利用研究的中央级研究院所,拥有近百人的科研队伍,经过近年的发展,一支具有栽培育种学、植物学、化学、药理学多学科相互配合和支撑,以博士和硕士学历为主的中青年研究队伍已经形成,通过项目建设能有很好地服务于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

综上,由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海南分所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符合国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单位的要求,又有很强的实力能保证中药药用植物重点物种保存圃建设项目的实施,可较好促进我省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成果后续保存和项目科研、教学、科普等国家规定的项目任务的完成。

八、专业人员的名单:

符颖      职称:主任药师

工作单位:海南省中医院

梁居智    职称: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所

林广燕    职称:副主任医师

工作单位:海口市人民医院

九、专业人员的论证意见:

一、根据《药用植物重点物种保存圃建设目标和要求》(国中医药科技中药便函﹝2017﹞6号)(以下简称《目标和要求》),中药药用植物重点物种保存圃建设项目(采购预算45万元)是在海南省中药资源普查项目(980万元)基础上的工作延伸,是在中药资源普查的基础上,建设资源圃,收集和保存调查的物种资源,是与海南省中药资源普查项目相配套的。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海南分所(以下简称药植所海南分所)是海南省中药资源普查技术依托单位,为保证与海南省中药资源普查项目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药植所海南分所处添购中药药用植物重点物种保存圃建设服务

二、《目标和要求》中“建设目标”提出项目要成为各省开展中药学相关学科教育、科普基地,有大众科普的任务。药植所海南分所的国家药用植物园体系兴隆南药园,是全国在地保存南药种质资源最多的植物园之一,已成为国内外南药种质基因保存研究的重要平台,可以通过项目建设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和科普任务。因此本项目是药植所海南分所的重要教学、研究对象。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以及《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琼财采〔2009〕1146号)第三条第一项和第四条第九项的规定,经专家组论证,认为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拟定供应商“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海南分所”进行采购。

十、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意见。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66529828

 

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电话 *** 9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 年 6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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