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城区东部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通政东路工程、

规划一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陆川县城区东部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通政东路工程、规划一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已由陆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陆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陆川县城区东部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陆发改规[2016]7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陆川新农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 ☑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陆川县城区东部。
建设规模:新建通政东路为城市次干路,可研设计道路路线全长1550米,设计速度4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采用单块板形式,双向4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土方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新建规划一路城市次干路,道路路线全长738米,设计速度4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25米,采用单块板形式,双向4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土方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等相关基础配套设施。(设计参数详见本工程可研报告)
合同估算价:本工程最高投标上限控制价为 6244.75万元(其中:本工程设计及预算编制费上控价:111.22万元;本工程施工费上控价: 5813.84万元;本工程地质勘察费上控价:29万元; 本工程暂列金额:290.69万元。(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价格最高限价分为设计及预算编制费费和施工费、地质勘察费、工程暂列金额;设计及预算编制费和地质勘察费采用费率控制方式,施工费用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暂列费用指招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预备的用于建设期内不可预见的费用,包括工程招标或签订合同(协议)时尚未确定的内容或不可预见的变更设计、施工等增加的费用,以及一般自然灾害处理、地下障碍物处理、超规超限设备运输等发生的费用。暂列费用使用权归属招标人,签订总承包项目合同时,合同总价不包括暂列费用,暂列费用单独列项,为不可竞争费用。施工费用若审定结算造价低于本项目合同价款,则结算按审定费用结算,若审定的造价高于本项目合同价款,则按本合同价款进行结算,超出部分不予支付,以上风险由中标人承担。最终结算价款由陆川县审计局审定。)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工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 (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为 *** (日历天),设计工期为 ***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 (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年6月至 2019 年3月。
勘察、设计及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设计阶段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且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的工程预算由招标人和陆川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设计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建筑、结构、装修)。(经业主方确定的设计任务书范围内的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方承担责任)。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勘察;(2)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3)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档案管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 *** 及以上(含 *** )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含 ***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证和高级的技术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道路工程)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施工 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请于 *** 至 ***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0时00分,地点为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金额
施工工程预付款的金额与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施工费的2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视各阶段工程建设情况分阶段按比例支付。
预付款抵扣
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每次抵扣的比例为每次进度款付款金额的20%,直至扣完预付款为止。
进度款支付方式:(1)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 ;(2)合同外(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等)按工程计量周期内经相关部门完成审核手续后支付工程量的60% 。

工程竣工验收审定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不含税款)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全部返还(无息)给承包人。
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前,工程进度款的拨付累计金额不得超出本项目施工合同价格的 80%,如有超出则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此约定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
勘察费支付方式: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后五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承包人通过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及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五日内支付勘察费总额的30%;剩余20%勘察费待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审定后一次结清。
设计费支付方式:承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并评审修改完成并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五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承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及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五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剩余20%设计费待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审定后一次结清。
暂列金额支付方式:在施工过程期间,不可预见工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手续给予支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 www.yulin.gov.cn、陆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http://www.gxlcjs.com)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陆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陆川新农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工 
电话 ***
传真 ***
地址:陆川县温泉镇友爱中街
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继
电话 ***
传真 ***
地址:玉林市建发街36号

招标人:广西陆川新农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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