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宾市教育园区之江路三期(来华北路至北环路段)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来发改社会【2010】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来宾市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2018】施第10号 报建号(如有): / 建设地点: 来宾市教育园区内。 建设规模:来宾市教育园区之江路三期(来华北路至北环路段)道路工程为新建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55米,双向6车道,道路走向自北向南,起点与北环路相接,终点至来华北路,全长约84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综合管线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项目建安估算价: 约4900万元 要求工期: 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额定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来宾市教育园区之江路三期(来华北路至北环路段)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设计单位: 柳州市市政设计科学研究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2016年4月以来因企业资质申报弄虚造假行为被住建部通报的施工企业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图纸,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bzwj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部现场拷贝资料)。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每套售价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6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7.1 本项目无预付款。承包人必须至少完成工程的50%(以中标承诺完成比例)以上并经发包人组织相关部门复核,工程竣工验收初验前报市城建联席会认定后(最多不超过专用合同条款12.4.4.(2)条约定时间),发包人才开始计量支付进度款。 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工程进度总量-承包单位承诺完成工程量)×80%, 合同外进度款待工程结算后再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达到质量要求后, 支付限额为合同内工程量的 80%; 完成结算审计手续后,工程款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 97%; 发包人按工程审定结算价总额的 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 在工程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后的 28 日内在扣除承包人应支付的质量保修金部分后返还。 所有资金不计利息。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服务平台ztb.gxi.gov.cn、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bzwjy.gov.cn同时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机构: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电话:0772- 4238721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来宾市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来宾市翠屏路东5号来宾市创业 地 址:来宾市滨江园三区16栋B1-188和规划馆四楼 号 邮 编: 546100 邮 编: 546100 联系人:吴工 联系人:林工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市滨江分理处 账 号: 2105473909300019847 2018年 5 月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