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日期: *** 公告号:即公建【2018】051 号
项目名称:下卢路及即岚路路灯工程
工程地点:下卢路(营流路至即岚路) 、即岚路(青威路至长直界)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
招标工程类型:施工-其他工程类别:Ⅱ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750万元工程造价:613.84万元
结构形式:其他工程规模:/米
计划文号:即发改字【2018】38、44号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370282201805229901
建设单位:即墨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于志伟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即墨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招标单位联系人:于志伟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中精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潘伟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下卢路(营流路至即岚路),拟架设130支路灯,增设3台变压器。在即岚路(青威路至长直界),拟架设200支路灯,增设5台变压器。详见施工图纸。
2.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其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施工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无。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七、同类工程界定
无。
八、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参加评审。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 *** 9时00分至 *** 0日16时30分前,携带以下资料到青岛市即墨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区经济开发区壮武路496号)五楼中精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窗口进行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每天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9:00至11:30;14:00至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 *** 7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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