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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GL180083-01S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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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
南京国电南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NO.2010G59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鼓发改备[2018]1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8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名称:施工总承包 |
2.2 工程地点:鼓楼区模范马路以北NO.2010G59地块 |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
2.5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
2.6 工期要求: ***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43257.50万元 |
2.8 招标内容: 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幕墙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钢结构和网架结构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电梯安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NO.2010G59地块项目1#-4#楼办公、5#-6#楼公寓、地上地下集中商业、地下车库及配套工程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土建及水电安装、幕墙、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消防工程、钢结构、人防、装饰装修、电梯、室外附属工程(室外道路、管网、景观绿化),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10 工程规模: 土石方量:400000 m3;建筑面积:32000 m2;基坑深度:15.5 m;建筑面积:32000 m2;根数:705 根;桩形:混凝土灌注桩 ;桩长:25 m;建筑面积:220258 m2;建筑物层数:16 层;其中地上层数:16 层;其中地下层数:3 层;建筑物高度:50 m;其中地下室面积:68000 m2;造价:40000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25536 m2;幢数:8 幢;钢结构跨度:36 m;重量:150 吨;幕墙面积:54000 m2;幕墙高度:50 m;空调制冷量:1900 冷吨;钢结构跨度:36 m;总重量:150 t;网架工程边长:0 m;装饰工程面积:60000 m2;层数:19 m;高度:50 m;台数:50 台;长度:800 m;宽度:6 m;造价:300 万元;日处理量:0.225 万吨;园林绿化面积:16200 m2;造价:2000 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 *** (含)以上。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 *** (含)以上。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5. 资格审查办法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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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
| (1)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 1 个,时间范围不得少于 3 年);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自 *** 以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企业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60000平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3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金额和面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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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
|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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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会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6. 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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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 16时37分到 *** 0日16时37分为止 |
8. 其他 |
| 8.1、本次资审不作人员到场要求,但投标单位所报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到场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并递交上述原件,未按规定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 8.2、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所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并递交上述原件,唱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三)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六)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七)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八)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5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所报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7年11月至2018年04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申请人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文件中); 8.8、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套。 8.9、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方法: (1)资格预审排名细则如下: (一)企业财务状况(满分15分) 1、注册资金:(5分) a、企业注册资本10亿 *** 分; b、企业注册资本10亿 *** 分; 2、资产负债率:(10分) 资产负债率≤92%得10分;资产负债率>92%得9分。 提供2016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需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二)认证体系(满分15分) a、企业通过质量管理认证体系(有效期内)得5分; b、企业通过环境管理认证体系(有效期内)得5分; c、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体系(有效期内)得5分; 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并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三)工程奖项(满分30分) 企业承担过自 *** 以来的公共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市优5分/个、省优10分/个、国优15分/个,最多提供2个,满分30分)。国优3年,省优2年,市优1年,有效期自发证或发文之日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业绩必须为投标人业绩,否则不得分。 注:证明材料以南京市“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并选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四)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满分40分): 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技术难点,拟定工程管理、技术难点等相关题目2道,每道题20分,共40分。(采用暗标,答辩采用纸质书写,答题时间共计不超过30分钟。每题评分分为五档,优:20分,良15分,中10分,差5分,无0分。 备注: 如果资格预审总得分相同时,按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的入围;如果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仍然相同,则企业注册资本金高者入围;如企业注册资本金仍然相同,则企业资产负债率低者入围。如果当出现总分相同的投标企业并列第九时,则全部入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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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南京国电南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
邮 编:210000 | 邮 编:210042 |
联 系 人:黄工 | 联 系 人:刘亚鹏、夏成明 |
电 话:/ | 电 话 *** -8018 |
传 真:/ | 传 真 *** -8001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jiancheng_912@163.com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龙蟠路支行 |
账 号: | 账 号:3200066310180100335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