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名称: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17年德惠办公楼消防安装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创建时间日期: *** 16:08:27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08:30:00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16:00:00
终止: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17年德惠办公楼消防安装工程项目(二次),招标编号:JLWR2018-82-DX044,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工程建设地点:德惠市。

1.1.2项目规模: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351360元(不含税),具体规模以实际发生为准。

1.2招标内容

1.2.1招标范围:新增室内消火栓及管道系统,将屋顶原联通机房改为高位水箱间,并设置18立钢板水箱一个以及配套设施,在室外新建一座地下式300立消防水池及泵房,泵房内设置室内外消火栓泵组及消防车取水口各一套,具体工作量详见技术规范。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14和土建造价依据《2014吉林省建筑装饰计价定额》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进行费用计取,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95%。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4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工程质量标准。;

1.5 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 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60日内完成施工。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印章;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

2.1.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加盖“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证明材料),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企业资质,同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4投标人须具有丰富的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具有良好的工程纪录,须提供2015年以来同类项目施工合同业绩证明至少三份,同类业绩每份合同不低于200万或通信行业同类业绩每份合同不低于50万(合同内容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

2.1.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

2.1.6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至少二支施工队伍。消防设备安装队伍一支,其中项目经理1人,安全员1人,施工人员不少于10人;土建施工队伍一支,其中项目经理1人,安全员1人,施工人员不少于10人;

2.1.7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书;

2.1.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只能有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2.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至 *** ,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外地潜在投标人可以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具体事宜咨询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购买单位的电子邮箱中。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书面招标文件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 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南通路888号3楼318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投标人注册

6.1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后10日内,通过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完成供应商注册。

6.2注册网址: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吉林集思网、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8001/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浦东路3281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

邮编:130022

联系 人:高严

电话 ***

电 子邮 箱:1848423909@qq.com

开 户银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账号:92200201001101889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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