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公安局拘留所安防工程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莒县公安局地址:莒县北坛路178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地址:莒县银杏大道23号财富大厦十楼
联系方式:
二、采购项目名称:莒县公安局拘留所安防工程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22201802000032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一个标段。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一个标段 | 拘留所安防工程设备采购安装 | 通信指挥系统、智能拘室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应急报警系统、监区门禁系统、民警巡视管理系统、在押人员报告系统、电化教育(广播)系统、会见管理系统、违禁物品检测系统、讯问指挥系统、周界控制系统、机房配套设备、工程线缆材料等。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说明)。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200万红外高清网络半球、200万红外高清网络枪机。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 *** 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人到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院查询或提交查询函等资料由代理机构处统一查询)。 4、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现场统一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于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人将拒绝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8、本次招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 134.73万元 |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1)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5月21日8时30分至2018年5月25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莒县银杏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东200米路北,莒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3、方式:持①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三证齐全)副本原件②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⑤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的近半年内投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盖公章)一套。
4、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5、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公告期限: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5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6月12日09时00分至2018年6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莒县银杏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东200米路北,莒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6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莒县银杏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东200米路北,莒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晓林联系方式: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1.采购需求
2.公开招标文件
发布人: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5月21日
附件下载:莒县拘留所安防工程第二次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