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玉林市陆川县平乐镇平乐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
LCCG2018023(YLYLG20182003-LC)招标公告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陆川县土地整理中心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陆国土资发【2017】13号文批准建设,现对玉林市陆川县平乐镇平乐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玉林市陆川县平乐镇平乐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
二、项目编号:LCCG2018023(YLYLG20182003-LC)
三、项目基本概况:玉林市陆川县平乐镇平乐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项目,本耕地提质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项目实施规模为668.2534h㎡,新增耕地面积0.8245h㎡,新增耕地率0.12%,实施后预计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557.7770h㎡。项目涉及陆川县平乐镇平乐村、长旺村、六凤村、新兴村4个行政村。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册及有关资料。
四、项目招标控制价金额(人民币):壹仟零玖拾叁万陆仟陆佰肆拾肆元肆角柒分(¥10936644.47)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六、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获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投标人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条件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或《关于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号)或桂国土资办〔2016〕5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或桂国土资发【2018】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名单和信息变更登记名单的通知》中推荐的施工单位。不接受被违规通报及近三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通报评为D级的施工企业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