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县北景镇京屯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工程措施)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ZC2018-G2-00079-Z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化县北景镇京屯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工程措施)已由大化瑶族自治县水利局文件以大水利复【2018】1号文批复了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农〔2017〕214号、桂财农〔2018〕27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大化瑶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站 ,招标人为大化瑶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河池市水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河水招标备案〔2018〕24号,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大化县北景镇内; 建设规模:投资约460万元。 招标编号:HCZC2018-G2-00079-ZC。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年07月04日,完工日期为2018年11月20日,计划工期 140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大化县北景镇京屯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工程措施):50m3蓄水池 10 座,沉砂池 10 座,护岸 2300m,拦砂坝 7 座,生产道路 2798m,农用桥 2 座,合同估算价460万元。(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河道整治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2)投标人须出具有效的检察院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犯罪记录告知函,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能有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4)2017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自公布下文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不良记录以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信息为准)。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 二 级或 二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两阶段评标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2018年05月 28日至2018年06月01日止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c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逾期下载无效。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由于现场收取招标文件电子版费用并开具相关凭证,建议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1小时到达开标会现场缴纳费用,以免耽误投标)。 4.2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2018年06月08日18:00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2018年06月20日 09 时 00 分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化瑶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站 地 址:河池市大化县大化镇建丰北路东五巷1号 邮 编:530800 联 系 人:韦兆勇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建东路6号(铜鼓园写字楼3楼B座) 邮 编:547000 联 系 人:吴德敏 电 话: 传 真: E-mail:bhzc1899@163.com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778--2303828 河池市水利局:0778--2290116 招标人:大化瑶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站(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18 年0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