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礼县浅水低坝缓流防冲工程”的变更公告
我公司受礼县城区缓流低坝防冲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委托,对礼县浅水低坝缓流防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代理,并于2018年5月15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将公告内容作出如下变更:
原公告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第八标段(景观亮化工程标段):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绿化专业资格证书且有近三年工程相应园林绿化施工业绩,施工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园林绿化施工的从业经历
变更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第八标段(景观亮化工程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 *** 及其以上资格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甘肃省兴生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