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南岸区地方税务局征管服务综合业务用房暖通工程已由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岸发改【2018】7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南岸区地方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岸区地方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通江大道201号重庆千方交通信息产业园一期9号楼。
2.2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299.37平方米。本招标项目采用多联中央空调系统,空调总面积为5143.1㎡,采购数量详见设计图纸和清单。工程建安费约345万元。
2.3 计划工期:供货及安装调试总工期为135日历日(即合同签订后,135日历日内全套货物交货完毕,并按要求完成安装、调试和验收,具体实施工期以配合现场装修工程进度为准)。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示范围内的暖通、室内空调主机、配电箱及控制线缆等。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空调设备的制造、工厂检验、运输(含包装、运输至买方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装卸、保险、检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质量保证期:设备整体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后,免费质保期为不少于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工程接受空调设备制造商单独投标或空调设备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单独投标,并满足以下条件:
3.1 空调设备制造商投标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备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覆盖投标产品范围);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④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空调设备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具备满足上述3.1款①至②条资格要求的空调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的唯一合法授权(授权内容需包括多联机、风管机、挂机、全热交换器,其中多联机、风管机、挂机须为同一品牌)。
3.3 投标人在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类似空调系统供货(或供货及安装)项目有效业绩至少1个。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制造商或工厂生产的不同品牌的整机产品不得同时在本项目中参与投标。
3.5同一产品的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只能有一方参与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按照“关于印发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6]22号)规定,2016年5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前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
4.1 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18 年5月17日(北京时间)。
4.2 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aggzy.gov.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www.naggzy.gov.cn/)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及资料费1000元/套,不交费者拒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6月8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区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市南岸区地方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金山路158号 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大堰二村电讯大楼
联系人:李春 联系人:伍女士
电 话: 电 话: ***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南岸区地方税务局征管服务综合业务用房暖通工程已由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岸发改【2018】7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南岸区地方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岸区地方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通江大道201号重庆千方交通信息产业园一期9号楼。
2.2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299.37平方米。本招标项目采用多联中央空调系统,空调总面积为5143.1㎡,采购数量详见设计图纸和清单。工程建安费约345万元。
2.3 计划工期:供货及安装调试总工期为135日历日(即合同签订后,135日历日内全套货物交货完毕,并按要求完成安装、调试和验收,具体实施工期以配合现场装修工程进度为准)。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示范围内的暖通、室内空调主机、配电箱及控制线缆等。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空调设备的制造、工厂检验、运输(含包装、运输至买方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装卸、保险、检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质量保证期:设备整体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后,免费质保期为不少于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工程接受空调设备制造商单独投标或空调设备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单独投标,并满足以下条件:
3.1 空调设备制造商投标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备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覆盖投标产品范围);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④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空调设备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具备满足上述3.1款①至②条资格要求的空调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的唯一合法授权(授权内容需包括多联机、风管机、挂机、全热交换器,其中多联机、风管机、挂机须为同一品牌)。
3.3 投标人在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类似空调系统供货(或供货及安装)项目有效业绩至少1个。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制造商或工厂生产的不同品牌的整机产品不得同时在本项目中参与投标。
3.5同一产品的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只能有一方参与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按照“关于印发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6]22号)规定,2016年5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前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
4.1 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18 年5月17日(北京时间)。
4.2 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aggzy.gov.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www.naggzy.gov.cn/)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及资料费1000元/套,不交费者拒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6月8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区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市南岸区地方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金山路158号 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大堰二村电讯大楼
联系人:李春 联系人:伍女士
电 话: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