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金大厦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2018-SG-019)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鼎金大厦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已由 桂林市象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鼎金大厦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

建设地点: 桂林市中山南路75号鼎金大厦    

建设规模: 项目建筑面积为7141m2,共地下一层,地上八层,对现有建筑进行外立面及内部装修改造   

本期项目总投资额:1887.08万元

工期:总承包计划工期: 135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 ;施工工期: 105 日历天(其中:特殊楼层要求 2018  9  15 日前必须投入使用)。

招标范围:鼎金大厦装修改造设计、施工、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和配合招标人完成其它专业工程设计与施工。负责办理本标段范围内的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资质 *** 或建筑工程专业资质 *** 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 的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的建筑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 ***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或 ***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4.1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15日至2018年5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uilin.cn/gxglhy)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2018年515日至2018年521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uilin.cn/gxglhy)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64103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进度款支付方式:

设计费:承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10个工作日支付设计费总额的80%,剩余20%设计费待项目工程验收后且最终结算完成后,经发包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如有)确认后一次结清。

工程建安费:按月计量已完成工程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审定工程量的 70%支付 ;合同外(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等)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审定工程量的60%支付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10、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11. 监督部门

桂林市建设工程招标站          电话:3825369、3810165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桂林市秀峰区翠竹路75号        地    址:桂林市解放西路3-5号五楼

   编:541002                       邮    编:541001

人:周捷                         人:黎明勇

   话: ***                    话: 

 

日期:2018年515

 

招标备案机构: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审批办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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