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县县城亮化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源县县城亮化项目工程(项目招标编号:XKZB2018GL-G013)已由资源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资发改行审字【2018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资源县生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约80%、业主自筹约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资源县城区内。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资源县县城亮化项目,项目地点位于资源县城区内,主要包括资江两岸亮化提升、入城大道道路亮化、城北文化长廊河灯改造、狮子山亮化、城北文化长廊堤岸亮化五个部分:(1)资江两岸亮化提升主要包括:布置河灯造型庭院灯150杆,投光灯430盏,瓦楞灯1110盏,洗墙灯920盏,防水电源780个,开关电源120个。(2)入城大道道路亮化主要包括:增加10米河灯造型路灯350套。(3)城北文化长廊河灯改造主要包括:改造文化长廊河灯1000套。(4)狮子山亮化主要包括:布置灯杆900杆,基座900个,黑金刚投光灯2700盏,球形灯1800盏,防水开关电源2200个,箱变1个,修补山路600米。(5)城北文化长廊堤岸亮化主要包括:LED投光灯250盏,瓦楞灯1110盏,洗墙灯920盏,全彩投光灯180盏,防水电源650个,开关电源90个。主要建设内容为灯具、开关的安装和电缆敷设等。

合同估算价:概算总投资为4962.66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为3930.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492.78万元(其中勘察费39.30万元,设计费105.41万元),预备费为442.3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97.27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400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6月至20197月。

2.2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

2.3本项目□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 及以上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 *** 及以上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及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的 *** 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桂建管﹝201425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4.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59800分至201851517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于201859800分至20185151730分(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6 5 103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3号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资源县建设工程招标站         电话:

12. 联系方式

人:资源县生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资源县水利局二楼                    址:桂林市临桂区世纪大道奥林匹克花园

78栋四单元1501

人:刘鑫                            人:梁元忠

    话:                        话:

    真:

20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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