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THCG[2018]0024
1.采购条件
受吉林省九台戒毒康复所的委托,我公司对吉林省九台戒毒康复所监控安防工程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180419]-0988号)批准实行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九台戒毒康复所监控安防工程。
2.2 交货地点:吉林省九台戒毒康复所。
2.3 采购范围:监控设备、所区亮化等
2.4 采购预算:33.40万元。
2.5 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2.6 量要求:符合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质
3.1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或以上资质证书;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技术负责人须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主持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两项;并为采购的货物提供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维修服务和正常运行所需备件及专用工具。
3.2 供应商须具有近三年(2014.2015.201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竞争性谈判文件于201857日至2018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6(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政务大厅四楼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定于20185月21日时13时00分前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递交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5000的谈判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九台戒毒康复所
联系人:田雪晨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地中央广场B8B1005室(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联系人:胡海月
电话:043181177334
监督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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