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杨湖地表水厂管网延伸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颍上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杨湖地表水厂管网延伸施工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资金,项目法人为 颍上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人为 颍上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颍上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 颍上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杨湖地表水厂管网延伸项目计划解决沙河魏村、李窝村、何台村、朱台村、王楼村、沫口村的饮水问题,主要施工内容为阀门井、水表井道路顶管工程过桥过沟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2.3投资规模: 总投资概算约 1300万元

2.4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具有至少一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指农村饮水项目,以完(竣)工时间为准),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信用等级(依据安徽省水利厅有关规定)达到BBB级及以上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5年具有至少一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指农村饮水项目,以完(竣)工时间为准)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行为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 3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其注册地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 20184 26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 5 16 1000分;地点为安徽省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

颍上县政务信息网http://www.ahys.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颍上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颍上县交通西路246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强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人:  王工           丁工

话:   ***      ***

8.特别提示

  8.1、以投标人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处理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依法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应为投标人内部成员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社保卡确认,同一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只能同一人代理,否则不予受理。

  8.2、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不诚实信用,按有关诚信承诺处理。

  8.3、定标前由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及考察,如发现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出租、出借资质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处理。

  8.4、合同履行期间,经查实承包人有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租、出借资质或者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将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水建管【2016420给予严厉打击,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给予清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提请监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违法所得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没收。

  8.5、合同履行期间,经发包人、行业监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查实,承包人有严重违反通用合同条款16.2.1的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一至三年内不准参与颍上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附件如下:

颍上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杨湖管网延伸)施工标(清单).xls

颍上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杨湖地表水厂管网延伸施工招标(1).doc

图纸

颍上县杨湖镇地表水厂管网延伸招标图20180418Mode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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