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领域相关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7】66号)关于“取消地区性的加分项目,营造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的规定及永州市监察委员会【2018】永监建字5号监察建议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宁远县永安完小教学楼工程”的招标文件内容补充更正如下:

1、永住建发〔2015〕9号文暂不执行,故原招标文件凡是关于永住建发〔2015〕9号文的内容全部删除。

2、本项目所有奖项均不加分。

3、原招标文件“信誉评审计分表”重新修改,请各投标单位按修改后的“信誉评审计分表”编制投标文件。(修改后“信誉评审计分表”附后)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 *** 14:30时。

5、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化。

 

人:宁远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信誉评审计分表(修改后)

序号

项目

评 审 标 准

评审计分

1

类似项目经历

每项省内工程加5分,每项省外工程加4分,最多合计加两项工程

 

2

工程获奖情况

国家级

每项鲁班奖

5

/

在全国范围组织学习交流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

3

/

省级

每项芙蓉奖工程

3

/

每项省优质工程

1

/

3

企业通过安全认证

省级

优秀

8

 

合格

6

市级

优秀

5

 

合格

3

5

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拟任项目负责人

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25

 

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3分

 

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5分

 

投标人

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75

 

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2分

 

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4分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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