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第二幼儿园10KV配电工程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玉溪市第二幼儿园10KV配电工程采购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实施。现对本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玉溪市第二幼儿园10KV配电工程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RYYXCG2018001)
2.2采购预算:47万元
2.3采购内容:玉溪市第二幼儿园10KV配电工程,主要工程内容详见工程数量清单及施工图。
2.4工期: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均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证、专职安全员证件、专职质检员证件、专职标准员证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原件,其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5、竞争性谈判文件于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4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玉溪市地址:玉溪市高新区锦屏路4号一单元)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1000元/份,图纸资料费:¥100元/份,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5月4日上午08:30~09:00;递交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玉溪市地址:玉溪市高新区锦屏路4号一单元)。
7、谈判会议时间:2018年5月4日上午09:00,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玉溪市地址:玉溪市高新区锦屏路4号一单元)。
8、本次公告同时在“玉溪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专栏”、“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人:玉溪市第二幼儿园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01室
联系人:陈永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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