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交通运输局博罗县东江大道工程(博罗大桥至粤湘高速段)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机构: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发布日期: *** 10:46:30
采购项目编号:441322-201802-BLJG60-0002采购品目:其他服务预算金额:1,125,961,300.00元
代理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项目负责人:邓金仁项目经办人:李文锋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受 博罗县交通运输局 的委托,对其 博罗县东江大道工程(博罗大桥至粤湘高速段)PPP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博罗县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博罗县交通运输局              

三、PPP项目编号:441322-201802-BLJG60-0002       

四、PPP项目名称:博罗县东江大道工程(博罗大桥至粤湘高速段)PPP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博罗县东江大道工程(博罗大桥至粤湘高速段)位于博罗县境内,连接罗阳镇与龙溪镇。项目路线东起博罗大桥北端,经新屋仔村、曾屋村等,在苏村互通处与博深高速相交,之后西向延伸接龙苏公路,采用 *** 公路技术标准,部分路段结合城市主干路标准和绿道功能,双向六车道。全长11.793km,主车道设计车速为80km/h,采用双向六车道 *** 公路标准建设,部分路段结合城市主干路标准和绿道功能。路基宽度 33.5~47.75m,项目投资估算约11.25亿元,其中建安费约6.7亿 *** 年6月开始建设,工期2年,2020年6月底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二)项目需求。中标社会资本(供应商)出资成立项目公司(SPV),由项目公司在授权的合作期限内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相关事宜,政府基于运营绩效付费,合作期届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无偿移交给博罗县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资格证明文件等):

(一)申请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申请人。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

3.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注册资本金2亿元及以上。
    (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最近连续三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6)2013年1月1日起在国内独立或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投资一个10亿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PPP项目(含BOT、TOT、BTO、BOOT、ROT、BOO,不含BT)。

(7)2013年1月1日起在国内独立施工一个10亿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项目。

(8)具有不低于10亿元的投融资能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条款的(1)(4)(5)项要求;

(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符合上述条款的(2)(3)(6)(7)(8)项要求;

(3)参加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

(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超过3家,同时应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承担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均应在项目公司持有股份。

5.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其他事项

中标社会资本可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自行承接本项目的相关工程内容;中标社会资本若不具备相应的法定资质,或者超出其资质允许承接的业务范围,则本项目或超出中标社会资本资质允许范围的工程内容必须依法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相应施工单位。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八、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 1050 至 *** 173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博罗县社会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 至 *** 止。

、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邓金仁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欧正文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地址:博罗县社会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
联系人:邓金仁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6100
(三)采购人:博罗县交通运输局地址:博罗县博罗大道中685号
联系人:欧正文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6100
(四)财政部门:博罗县财政局 地址:博罗县北门路
联系人:游先生 联系电话 ***

附件: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发布人: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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