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8110137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太和区新民乡卫生院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市太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锦州市太和区新民乡前山河营子村。

2.2计划工期:20181230日前完工

2.3质量标准:合格。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相关专业 *** (含)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于2018426日至201852日(每天800 时至 16:00时)到荣大(锦州)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60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3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4.4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驻本工程建造师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身份证件(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招标人留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5169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851690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市太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金女士

  话:

    招标代理机构:荣大(锦州)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太和里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2018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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