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城县存金沟乡人民政府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宁城县存金沟乡2017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人工造林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宁城县存金沟乡2017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人工造林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宁财购准字(电子)[2018]00074号 招标文件编号:宁政招NZZ2018-G014(施工) 2.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工程 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人工造林工程 1 营造乔木林360亩,包括苗木、整地、栽植等(详见作业设计),工期30日历天 1794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项目班子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也必须是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相应专业人员。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登记及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3月29日,受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区外企业提供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本项目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员、施工员岗位证书,技术员职称证书。以上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建造师。 (3)企业法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和法人证书或法人证明资料;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报名时须提供其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4、本项目谈判文件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旗县交易信息宁城县专栏”自行下载。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城县天义城区铁西区园林路与花园街交叉路口西侧 联系人:姜益多 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名称:宁城县存金沟乡人民政府 地址:宁城县存金沟乡 联系人:景刚 联系电话: *** 宁城县存金沟乡人民政府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