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已由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昌发改社会〔2017〕54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宁县中昌教育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自筹(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昌宁县中昌教育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昌宁县田园镇

2.2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执行,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4 其他内容:本招标项目只设1个标段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新建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风雨球场、文化设施、附属设施、地下停车场,以及运动场、篮球场、排球场、道路硬化、绿化、亮化、信息化等附属工程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48339.37平方米。新建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风雨球场、文化设施、附属设施、地下停车场,以及运动场、篮球场、排球场、道路硬化、绿化、亮化、信息化等附属工程(具体建筑面积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签章及出具时间为近一个月内方有效);拟派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类专业),有五年及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签章及出具时间为近一个月内方有效)。

财务要求:2014年2016年(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2014年以来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业绩信息以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为准,并与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一并提交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4年至今应至少完成过1项以上(含1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有效;企业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没有被责令停产或破产清算;企业无重大诉讼案件,财产没有被查封、冻结或者被接管;企业无串通投标、围标、挂靠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行为;须承诺近三年( *** 起至今)无违约或不恰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且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

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

3.其他项目组成人员要求:(1)施工员至少名,具有施工员证书;(2)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三名,必须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3)其他专业人员(如专职质检员,材料员、财务人员等人员)自行搭配,附相关证书。人员配备需符合《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 53/T-69-2014,所有拟派人员须提供个人简历表,所附的执业证书的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且无不良履约记录,没有被停业整顿、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劳动人事部门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员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5.提供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项目项目负责人的承诺函,且承诺若中标后,该中标项目未竣工前不得再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内不低于本项目总投资20%的银行现金存款自有资金证明,自有资金证明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开户行出具,并由招标人在报名时进行现场查验资金证明若不合格将不予报名。

(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5.2.1本项目须同时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方为有效,现场报名成功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如潜在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及现场报名导致不能参加投标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5.2.1.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425日至2018年52(法定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解甲园3栋1单 *** )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缴纳招标文件费1200.00元/份,图纸清单资料费300.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报名时须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件规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标识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除外)(原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报名);7.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B证(原件)、真实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8.拟派该项目的施工员的上岗证书(原件)及真实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9.自有资金证明(原件)

(以上证件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代理公司留存)。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www.bszwzx.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www.ynzb.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bszwzx.gov.cn/),(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昌宁县中昌教育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右甸西路62号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解甲园3栋1单 ***

邮    编:

/

邮    编:

650000

联 系 人:

濮永权

联 系 人:

吴晓蓉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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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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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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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号:

行政监督单位:昌宁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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