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将台堡小城镇(电缆沟)基础设施项目-秦城路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西吉县将台堡小城镇(电缆沟)基础设施项目-秦城路已由西行审(投资)发【2017】4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大县城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吉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代理单位为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概况:计划在人行道下敷设宽1.2米,深1.4米C25混凝土电缆沟800米,混凝土浇筑三通型检查井3座,预埋9xSC150过路电缆保护管共3456米,混凝土浇筑四通型检查井16座,混凝土浇筑电缆沟集水井8座,集水井采用机械排水。
2.2工程地点:西吉县将台堡镇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较好信誉,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报名时提供的建造师必须与开标现场提供的建造师一致)。
3.2投标人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上年度(2017年)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和企业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被人民法院列入在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1投标人于 *** 至 *** (截止于 *** 17时00分整)须通过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nxzfcg.gov.cn)同时进行投标报名。
4.2.投标人须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报名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准确填写项目名称及受托人联系方式),法人及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税务登记证(如有)、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施工标段上传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报名时提供的建造师必须与开标现场提供的建造师一致);投标人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上传的所有资料必须为原件的扫描件。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名审核通过的单位不代表其满足招标资格要求,具体资格审查在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查。
4.3获取招标文件:两个网站须同时报名后,请于 *** 至 *** (截止于 *** 17时00分整)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zfcg.gov.cn)按网上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 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 *** 9:00时前。
5.2递交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北京路汽车大世界对面五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 *** 9:00时整。
6.2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北京路汽车大世界对面五楼)。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2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发布媒介。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吉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代理单位: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联系人:伏俊杰 联系人:梁新宇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