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80400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港市柳林河(山城段)治理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东港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东港市柳林河(山城段)治理工程
(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护岸、交叉建筑物等,其中堤防工程总长4176米。护岸工程总长4537米,植物措施总长2767米,改建桥梁1座,改建涵闸4座,河道平整工程长7196米。
(3)项目地点:东港市柳林河(前阳段)治理工程终点(桩号9+704)至上游铁甲水库坝下(桩号16+900)。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所示内容。
(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工。
(6)投标保证金:肆拾万元整;
(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具有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近3年内承担过与本工程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含 *** )建造师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以上等级信用报告;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项目经理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4月25日至4月29日(8时30分-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4月25日至4月29日(8时30分-16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9楼)。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证件:
4.2投标人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4.企业规费计取标准;5.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6.安全生产许可证;7.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8.拟派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9.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以上等级信用报告;10.近三年具有同类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业绩(中标价在1000万元以上);1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12.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1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检察院办理)。14.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注:投标人须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清晰的复印件2份(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复印件要求按以上顺序装订,且复印清晰),没有提供原件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9时30分。
5.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工程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港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东港市黄海大街145号
联系人:李处长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9楼
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