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地:太原市所属行业:房屋建筑业
立项文号:发改审批发[2018]55号招标方案核准号:
开标时间: *** 标书发售时间: *** 至 ***

1、招标条件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并发改审批发[2018]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及小店区财政筹措解决,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受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变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太原市小店区昌盛东街;建设内容为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变配电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变配电工程(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情况。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无行贿犯罪行为(公司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单位自行查询,查询对象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在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08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报名须携带下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规费核准证书;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⑧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 14时3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B座2505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08室
联 系 人:张静、杜丽娜、兰亚珍、韩改红、李新民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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