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峰市宁城县玉皇梁(经龙潭)至存金沟公路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城县交通运输局以《宁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玉皇梁(经龙潭)至存金沟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宁交发﹝2017﹞238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宁城县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投资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宁城县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赤峰市宁城县玉皇梁(经龙潭)至存金沟公路一期工程全长约 ⑴玉皇梁至北台子段,路线起点K0+000,与旧路顺接,终点K2+200,全长 ⑵八家至大金沟段,路线起点K2+200,终点K16+600,全长 ⑶碾子沟至草沟门段,路线起点K16+600,终点K31+550,全长 ⑷小梁子至程家营段路线起点K39+000,终点K54+900,全长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1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赤峰市宁城县玉皇梁(经龙潭)至存金沟公路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交易中心系统生成编号 施工监理 标段编号 施工总承包标段编号 建设规模 招标范围 G1504000001000198002001 YCZJ YCZCB 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②自有(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一致或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存在控股(投标人为试验检测机构最大股东)、管理关系(该试验检测机构可以是投标人的子公司或其子公司的下设检测机构),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 *** (含 *** )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且法定代表人非同一人时:经工商注册的试验检测机构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试验检测机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资料,未经工商注册的其他试验检测机构须提供上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关系);③ 近5年内(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4.2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各投标人须先办理信息入库。注册成功且审核通过后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及CA锁,潜在投标人使用用户名和密码或CA锁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已办理信息入库的单位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4.3 投标报名时间: 注①:本次招标采用网上电子招标方式,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办理CA锁,否则将无法正常报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②: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注③:办理入库注册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574059210 电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赤峰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后系统认为报名成功,如投标人未下载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5.3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答疑澄清文件”,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制版文件形式。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第YCZCB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fggzy.cn/)上发布。 7.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中共宁城县纪检委派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契丹街 电 话: 邮 编:024200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城县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契丹街 邮政编码:024200 电 话:、4260317 传 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 *** 、 *** 、 传 真: 联 系 人: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附件.pdf* 若点击无法直接下载,您可以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