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化工集团诚信有限公司系统处理施工项目招 标公告
 湖南   ***
开标时间: ***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 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株洲化工集团诚信有限公司系统处理施工项目依据《株洲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会议纪要》(第52期)文件精神实施,系统处理施工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 标

人(项目业主)为株洲化工集团诚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系统处理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化工集团诚信有限公司系统处理施工项目招 标
2.2 施工地点:项目位于株洲化工集团诚信有限公司厂区。
2.3 招 标范围:株洲化工集团诚信有限公司所属烧碱厂、聚氯乙烯一厂、聚氯乙烯二厂、氯气厂、供热厂、物流部、动力厂、石峰水泥厂、废旧回收公司厂区所有系统处理施工;具体以招 标人确认文

件为准。
2.4 工期要求: *** 。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和株洲市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协调指挥部验收要求。
2.6 承包方式:包人工、包系统处理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合格全过程的承包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

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 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第10.15.1项要求。
3.4 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

明原件。
3.5 与招 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中的相关规定: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近一年内连续六个

月的社会保险。
3.7 本次招 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 标文件。
4、资格审查、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建议投标人提前两个工作日

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 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 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即日起至 *** (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需本人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购买提交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委托购买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 标文件。
6.2招 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时00分(星期一)。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7.3拟任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项目联系人:白雪
手 机 ***
邮 箱:bai_xue0515@126.com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