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城区东升工业园园区路灯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梅州城区东升工业园园区路灯改造工程已由广东省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梅市发改审批函[2017]14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标人为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由市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园区内2.5公里的市政道路安装9米单臂LED路灯210套、三遥智能控制箱3台; 2.2 招标范围:安装LED路灯(按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3 招标控制价:2630185.27元 (含暂列金额:290000元) 2.4 建设地点:梅州城区东升工业园; 2.5 建设工期:120个日历天 2.6 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单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 ,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 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4、投标报名□√本工程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后审):(提示:本项目在新的网上交易系统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请留意正确登录路径) 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5月15日18:00时。依据《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梅市建函(2015)164号,潜在投标人必须已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进行信息登记,登陆“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用户登录”进入“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的有关通知公告和服务指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网上下载:潜在投标人可登陆“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用户登录”进入“建设工程”该招标工程项目下载。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上传和开标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 于2018年5月17日9: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并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投标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投标信息公开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的要求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人: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盖章)
办公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二路71号房地产大厦七楼
联 系人:叶工、黄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 公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定民路宏图大厦5楼(梅州分公司)
联 系 人:黄工、幸工 联系电话:
日期: 2018年4月20 日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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