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招18-13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人(建设单位):余姚市大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大隐镇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
工程地址:大隐镇原农贸市场地块及原商品市场用房。
建设规模:农贸市场1508.7平方米,商品市场1306.90平方米。
工程造价: 约650万元。
资金来源: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资。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绿化养护保活壹年。
工期要求: *** 。
招标范围:农贸市场(改建)、小商品市场(改造)的建筑(含拆除、装修)、安装工程及其室外附属等工程的施工,临时菜场的搭设、维护、拆除、回收。
投标人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临时建造师仅限于且年龄不满60周岁,继续教育合格且企业工商注册地在余姚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投标人的临时建造师)。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http://120.27.233.179:8000/)”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相关资料。(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投标文件的递交: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余姚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121.196.209.13:8080/login)(市级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即: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中的上传时间为递交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光盘(即投标文件副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余姚市丰山路 188号)开标室(详见一楼大厅告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拒收。。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保证金:壹拾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凡已由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缴纳了2017年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务必在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前在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费用管理”模块中对应项目选择“年度保证金”支付方式,提交订单并“年度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详见《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凡不符合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的各投标人以本单位基本账户通过网上转账、支票、电汇或直接银行柜台划款等方式(不接受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方式),按照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费用管理”模块中对应项目选择“线下转账”支付方式并提交订单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后,根据“保证金缴纳说明单” 自行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系统中末确认或操作不规范,使得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系统无法确认到帐而导致被认定为该项目末递交投标保证金,由此引起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具体到帐时间以系统确认为准。
有下列情况的单位及个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请自行回避:
①经向检察系统查询,五年内有行贿行为记录的潜在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
②在宁波工程建设网和余姚市招投标网上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间的或宁波市余姚市
公共资源交易公告平台网上列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
③A、凡投标人的人工工资支付担保纳入宁波市统筹管理的建筑业企业,经查询《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显示该企业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未审核通过的。B、凡投标人的人工工资支付担保未纳入宁波市统筹管理的建筑业企业,经查询《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显示该企业在余姚市未审核通过的;。
④投标人、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⑤浙江省外企业未经《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查验通过的。
指纹(影像)考勤:关键岗位人员指纹(影像)考勤的实施.根据《余姚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余政办发[2011]16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 标 人:余姚市大隐镇人民政府。
地 址:余姚市大隐镇。
联 系 人:袁明峰。
联系电话 *** 2。
招标代理人: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的联系人:程工、鲁工。
联系电话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