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道伦百姓农场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水泥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QJYZX2018GC-005SG 1. 招标条件 阿鲁科尔沁旗道伦百姓农场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水泥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阿鲁科尔沁旗发展和改革局已经由文件阿发改发【2017】227号、阿发改发【2016】1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阿鲁科尔沁旗巴彦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阿鲁科尔沁旗巴彦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内蒙古北方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内容: 巴彦花镇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水泥路工程共2条线路,总长5.7公里。路面宽度3.5米,路基宽度6.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 2.2 计划工期:1个月,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04月25日,交工日期:2018年5月25日。 2.3 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要求:本项目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达优良标准。 2.4 合同段划分:阿鲁科尔沁旗道伦百姓农场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水泥路)建设项目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标段 建设项目名称 路线里程(公里) 公路等级 主要工程内容 AQJYZX2018GC-005SG 阿鲁科尔沁旗道伦百姓农场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水泥路)建设项目 5.7 四级 水泥混凝土路基、路面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②最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四级(含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项目,并通过验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或者总工在其它已经中标的标段中任项目经理或者总工,无建设单位允许调换证明的,取消投标人在本标段的中标资格。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赤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十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十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十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 报名方式及时间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9日至2016年3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受理),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4 时0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天元大街西段路南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人注册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二套报名;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能购买招标文件。 同时,各投标人还需要提供采用A4纸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企业法人、联系电话(座机、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5. 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3月22日至2016年3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受理),每日上午9时至11 时,下午14:30 时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北方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报名表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每套500元。 5.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企业法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 评标办法 6.1 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采用合格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版文件形式。 7.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4月1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封同时递交。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担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8.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fggzy.cn/)及科尔沁绿原网(www.kerqin.gov.cn)上发布; 8.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授权委托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阿鲁科尔沁旗巴彦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 联系人:张志新 电 话: *** 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天元大街西段路南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 联系人: 周股长 电 话: 招标代理:内蒙古北方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天御园财富广场B座701室 邮 编:024000 电 话: *** 联系人:孟先生 2018年03月19日
阿旗巴彦花--招标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