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机关事务局新址办公业务用房加固修缮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18399号文批准建设的省机关事务局新址办公业务用房加固修缮工程,招标方式已核准(冀发改招标核【201855号)建设资金: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招标人为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河北省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省机关事务局新址办公业务用房加固修缮工程以冀发改投资【 2018399号批复可研报告。该工程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69号,裕华路与西里街交叉口东北角(原省纪委培训中心69号院),该项目加固修缮11021.34平方米(地上9805.98平方米,地下1215.36平方米),拆除2225.81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8413平方米(入驻216人),业务用房2608.34平方米。主楼地上127层为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34568层为办公用房;地下1层为档案、设备用房。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建筑物进行加固,并按照使用功能和节能要求进行改造,重新装修室内,调整安装4部电梯,更换节能门窗和灯具等,改造平面布局、外立面、给排水、供配电、采暖空调、燃气、智能化系统和网络机房,同时规划调整和修缮室外工程等。

 

2.2招标范围:

2.2.1省机关事务局新址办公业务用房加固修缮工程总承包;

2.2.2勘察:包括本项目所需勘察的全部内容

2.2.3设计:包括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及现场服务等

2.2.4施工:包括本项目设计包含的全部内容

2.3质量标准:

2.3.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3.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2.3.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4建设地点:裕华西路69

2.5估算总投资:6223.9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综合类设计 *** 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承担过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项目合同书全本。

3.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 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3.5.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5.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5.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6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3.5.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5.8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5.9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5.10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420日至2018426(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单位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6)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提供)。

4.2投标人注册登记: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可电话咨询 *** 1)。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5101400分,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210 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河北省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人: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河北省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址:石家庄市裕华路

      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7号

人:     冯书爱

   话: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423房间

    编:050000 

  人:郭志忠刘冰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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