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机关事务局新址办公业务用房加固修缮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18399号文批准建设的省机关事务局新址办公业务用房加固修缮工程,招标方式已核准(冀发改招标核【201855号)建设资金: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招标人为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河北省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省机关事务局新址办公业务用房加固修缮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机构。

2.2工程地点:裕华西路69号

2.3建设规模:

省机关事务局新址办公业务用房加固修缮工程以冀发改投资【2018】399号批复可研报告。该工程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69号,裕华路与西里街交叉口东北角(原省纪委培训中心69号院),该项目加固修缮11021.34平方米(地上9805.98平方米,地下1215.36平方米),拆除2225.81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8413平方米(入驻216人),业务用房2608.34平方米。主楼地上1、2、7层为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3、4、5、6、8层为办公用房;地下1层为档案、设备用房。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建筑物进行加固,并按照使用功能和节能要求进行改造,重新装修室内,调整安装4部电梯,更换节能门窗和灯具等,改造平面布局、外立面、给排水、供配电、采暖空调、燃气、智能化系统和网络机房,同时规划调整和修缮室外工程等。

2.4招标范围: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和项目管理工作。

2.5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 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监理人员要求:

3.3.1总监理工程师1人,高级职称,60岁以下,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土建专业;

3.3.2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有1人是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3.3.3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其中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暖通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强电监理工程师1人,弱电监理工程师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有1人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齐全;

3.3.4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高级职称;造价管理1人,注册造价工程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84202018426(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4.2投标人注册登记: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可电话咨询 *** 1)。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5 101400分,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210  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人: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河北省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址:石家庄市裕华路

          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7号

人:     冯书爱

   话: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423房间

        编:050000 

      人:郭志忠刘冰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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