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国道松阳段改建工程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DGCFW2018-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35国道松阳段改建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办交通受理【2017 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均为松阳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后同),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本项目起于松阳县西屏街道邵山脚,与235国道(原44省道)相接,经西屏街道丁山头、大路口、官溪、周坌,大东坝镇港口、七村、蔡宅等村庄,终于大东坝镇灯塔村,与235国道云和段改建工程相接,路线全长约31.2公里,其中利用段约4.7公里,实际建设里程长约26.5公里。全线设公路养护管理站和普通公路服务站各l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12.3亿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86794.6863万元。

2.2  技术标准

项目采用一、 *** 公路标准设计,其中:起点至港口段约11.7公里采用 *** 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港口至牛角圩段约7.6公里采用 *** 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特别困难路段可适当缩减);牛角圩至终点约11.9公里采用 *** 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特别困难路段可采用40公里/小时),路基宽10米(特别困难路段可适当缩减)。隧道净宽10米,净高5米。桥涵设计荷载标准为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IG B01-2014)要求。

2.3 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咨询招标设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

1)本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咨询、施工图设计审查咨询。

初步设计审查咨询内容:设计方案与当地政府和其他行业有关部门的意见是否协调;地质勘察、外业测量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是否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要求;重大方案是否经过同深度比选;对特殊结构桥梁、地质复杂隧道及易发生安全问题的部位和安全设施设计是否通过校核验算;交通工程[含路线、路基工程(含防护、排水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服务、管理设施)、绿化]及其他工程等各专业是否符合安全、环保、节地、质量和耐久性要求;设计文件编制是否规范;核查概算编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并对初步设计概算专项审查,是否控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110%范围内,等等。

施工图设计审查咨询内容:在审查设计文件符合《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和《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要求的基础上,重点核查结构安全性、技术先进性、施工组织设计和经济合理性,详细复查各部尺寸、参数以及各专业之间的相互衔接,对技术复杂的大型工程、特殊构造物以及需结构验算计算等的工程,应另行对设计计算书进行核查,应提供结构验算计算书、计算软件名和结果比较。

2)对设计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结合审查报告和专家组意见执行情况答复进行核查,对与送审文件有变化的设计内容应重点审查,并提出核查意见。

3)对施工期间的重大设计变更文件进行技术咨询,并提出核查意见。

2.4 设计咨询周期

与本项目的设计进度相匹配,提供初步设计送审稿后20天内提供设计咨询报告,初步设计概算专项审查同步跟进;提供各阶段施工图送审稿后28天内提供相应阶段施工图设计咨询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 *** 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 *** 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能满足本工程设计咨询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本项目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420日至4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松阳县招投标中心(松阳县西屏街道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宋金香,联系电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5159:3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松阳县城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交易大厅(市政广场东首)。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松阳)(http://www.lssggzy.com/syweb/)、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阳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松阳县西屏镇长虹中东178           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676号香溢大厦5

      编:323400                                  编:310000

    联系人:郑金翔                              联系 人:宋金香

      话:                            话:

                                                真:

 

 

                                                                                   松阳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2018 420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设计咨询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 *** 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 *** 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1 标段

201311日以来(以设计咨询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成功完成过一个20公里 *** 及以上公路工程(不含大中修项目)的设计咨询工作。

注:1. 投标人应提供201311日以来已完成的类似设计咨询项目情况表(以设计咨询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此表后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合同协议书中设计咨询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合同协议书中未体现工程规模的,必须附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业绩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10年以上设计或咨询工作经验,201311日以来(以设计咨询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成功完成过一个20公里 *** 及以上公路工程(不含大中修项目)的设计咨询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自20151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检察机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和法院判决日期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

路线分项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桥涵分项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隧道分项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交通工程分项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路线交叉分项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交通

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 *** 资格证书。

注:1、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必须在第六章第一卷资格审查表“ (四)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三)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后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181月份、2月份、3月份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也可以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图批复文件或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以上材料中应体现人员的姓名和任职,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所有证件资料均应采用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

4、投标人还应携带主要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至开标现场,以备评标委员会核验。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1511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和法院判决日期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

 

 

 

 

 

 

 

 

 

 

 

 

注: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

 

附件:
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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