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XRCZB-XZ-0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地区S205线至聂荣县当木江乡玛地村公路改建工程(下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西藏那曲地区交通运输局那交发〔2018〕93号文批准建设,已由西藏聂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聂发改基建〔2018〕24号文批准招标,项目法人为聂荣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或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一)该工程位于聂荣县境内。路线全长5.36公里,本工程起点与S205线岔口顺接,终点接玛地村村委会道路。
(二)路线走向整体布置合理,主要控制点选择恰当,符合农村公路通达工程的目标要求;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结合地形地质条件、既有公路状况、行车安全性、工程投资等因素,路线平、纵面设计基本合理。
2.2项目路线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6.5米,路面宽度6.0米,路肩宽2×0.25C25混凝土硬化路肩,行车道横坡为2%,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洪水频率为小桥1/25,中桥1/50,局部地质复杂、工程艰巨段在保证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部分技术指标,其他技术指标参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3 本招标项目施工计划工期:12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划分
主要内容
招标范围
一标段
总里程2.6公里,1-1米钢波纹管涵9.5/1道,1-1.5米钢波纹管涵10.25/1道,1-2*1.5米钢筋混凝土暗板涵19/2
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等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全部内容
二标段
总里程为2.76公里,1-1米钢波纹管28.5/3道,1-1.5米钢波纹管涵10.25/1道,1-2*1.5米钢筋混凝土暗板涵10/1

2.5 质量目标要求:本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投标人及其人员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资质(含 *** )。
投标(若企业资质为 *** 或以上的)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资质完全一致。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34月)以来独立完成过至少两项类似公路工程企业业绩。
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业主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若业绩信息可在省部级交通网站上查询,还需提供网站截图,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1.3投标人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应持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公路工程专业 ***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担任过类似公路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业主部门出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若业绩信息可在省部级交通网站上查询,还需提供网站截图),且无在岗项目;
项目总工应持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担任过类似公路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业主部门出的证明等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若业绩信息可在省部级交通网站上查询,还需提供网站截图),且无在岗项目;
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三险(养老、医疗、工伤)证明材料(近六个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首次参与西藏自治区公路项目建设的投标人,须获得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A级或以上信用等级,方可参与投标报名。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10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10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10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3.6提供企业近三年(2014年度-2016年度或2015年度-2017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评标办法
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4  20 日至 2018  4  24日,每日上午1000分至123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拉萨市八一路哈达滨河花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须为本公司自有人员,同时应该提供该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三险证明(医疗、养老、工伤,社保机构加盖公章))、本公告第3款所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和人员相关证书及身份证明、专业证明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书面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关联关系情况表,上述报名资料均盖单位鲜章,到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视自身情况,自行组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5  10  09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聂荣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那曲地区聂荣县神华路    地址:拉萨市八一路哈达滨河花园
邮政编码:852000               邮政编码:850000
人:索朗边措              人:黄先生
   话: ***                话: ***
 
                                                                                  
      2018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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