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芹官线生态示范路(景观、绿化、文化墙)(项目名称)已由华安县交通运输局华交程[2018]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县乡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华安县县乡公路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市、区)。

2.2 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乡道(Y931)芹官线,路线起点位于芹岭(X595叉路口),桩号为:K0+000,终点直达官畲村内,桩号为K3+814.6;路线总长度为3.815公里。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设计洪水频率:路基及涵洞均为1/25;本项目绿化设计:全线设计苗木31处,共有大凤凰木1株、凤凰木351株,紫玉兰116株、爬山虎450株、矮竹1950㎡、黄花决明1464㎡、黄色美人蕉3872㎡、红色美人蕉3336㎡。路面设计:迎宾门处道路路面宽度7.5m,路面结构层为:20cm厚C25混凝土面层+20cm厚灰土基层+旧路床碾压,水泥道路共硬化535㎡。停车场设计:茶园、将军山观景台单个停车场规格为510*230㎝2,,结构层为:25×20×83,灰色井字型嵌草砖+3㎝厚1:2干硬性水泥砂浆粘结层+10cm厚C25混凝土基层+15cm厚碎石灌砂垫层+素土夯实。文化墙设计:全线设计文化墙三座,建筑高度4m,地基0.5m,水泥预制盖板检修孔每隔3.6m预设一个,文化墙到水沟预制盖板之间做小面积水泥地硬化,共27㎡,硬化断面结构层为:10cm厚c20混凝土+15cm厚碎石灌砂垫层+素土夯实,本项目预算总造价为286.0716万元,预算审核价为¥ 2699705 *** 元)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 / 个标段,本次共招标 / 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标段

里程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施工工期

/

见施工图

3.815

华安县芹官线生态示范路(景观、绿化、文化墙) ,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等为准。

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不要求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个标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 *** 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 *** 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 *** 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 *** 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gcjyzx/Front.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参考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18年 5 月 14 日  8 时 30分通过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投标文件费用   35   元/份。

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开标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授权委托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时应同时到场验证、签到。

5.5 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投标人所能满足招标条件要求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5.6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 5 月 11 日16: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 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安县县乡公路管理所

联系人:苏先生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章):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 ***


监督单位: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

2018   4    月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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