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工业园B区标准厂房(二期)项目(一组团)监理已由石柱县发展和改革为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18)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工业园B区;

2.2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石柱县工业园B区,建设面积约23200平方米标准厂房及道路、广场、室外停车场、景观绿化、挡墙工程、综合管网(给水、排水、电器暖通、室外消防)等配套工程。

2.3  工程投资:约3712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 ***

2.5  招标范围:本次监理范围为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和设计说明书范围内和附属工程等(含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具体监理内容包括对该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

3. 招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 *** 及以上资质。

3.3重庆市市外监理企业企业投标:按照渝建发〔2016〕36号文的规定,纳入“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库”的市外工程监理企业,方可在本市承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业务。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在本市参与监理招投标时,项目所配备的监理从业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前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420日起登录“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查看公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18年514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514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

5.3 投标和开标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街道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五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大厅大屏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都督大道财信城19号楼

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7号B区公寓楼1907室  

联系人:彭老师                          

电  话:863580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工业园B区标准厂房(二期)项目(一组团)监理已由石柱县发展和改革为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18)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工业园B区;

2.2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石柱县工业园B区,建设面积约23200平方米标准厂房及道路、广场、室外停车场、景观绿化、挡墙工程、综合管网(给水、排水、电器暖通、室外消防)等配套工程。

2.3  工程投资:约3712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 ***

2.5  招标范围:本次监理范围为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和设计说明书范围内和附属工程等(含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具体监理内容包括对该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

3. 招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 *** 及以上资质。

3.3重庆市市外监理企业企业投标:按照渝建发〔2016〕36号文的规定,纳入“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库”的市外工程监理企业,方可在本市承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业务。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在本市参与监理招投标时,项目所配备的监理从业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前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420日起登录“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查看公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18年514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514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

5.3 投标和开标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街道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五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大厅大屏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都督大道财信城19号楼

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7号B区公寓楼1907室  

联系人:彭老师                          

电  话:8635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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