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市辽东湾新区高家农场农垦职工危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标段)已由盘锦辽东湾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关于盘锦市辽东湾新区高家农场农垦职工危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辽东湾行审[2017]6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营高家农场,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对上争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锦市辽东湾新区高家农场农垦职工危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标段)(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东湾新区高家农场李阳分场、白家分场。
2.2投资额:2981万元
2.3 招标范围:拆除工程、恢复工程、新建工程、新铺装路标停车位植草砖及路边石、雨排管道及附属构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排水管线)、院墙装饰苯板及涂料、回填土和绿化。主要包含入户桥6350.75平方米、大门200个、路边石47444.40米、雨水管22920.00米乔木3887.00株、灌木3064.00株、模纹225653.00株等。
2.3工期要求: *** 至 *** (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2.4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 *** 】(含)以上资质并具【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 *** 】(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 *** 】(含)以上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 *** 】(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4. 资格初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相关专业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信用等级报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资质证书上带有清晰的、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 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301室、联系电话 *** )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44.7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凭《资格报名确认函》到辽宁金太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9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一楼开标室)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营高家农场
地址:辽东湾新区
联 系 人:李超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太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汽配城院内
联 系 人: 荣万丽
电 话: ***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郭女士  
财务室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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