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溪建浩工程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桓仁满族自治县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委托,为桓仁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项目八里甸子镇项目区(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由本水函 【2017】69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桓仁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项目八里甸子镇项目区(一期)
2、招标单位:桓仁满族自治县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3、建设地点:桓仁满族自治县
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5、项目总投资:900.07万元(以招标文件为准)
6、招标内容:工程新建护岸长度8505m,其中左岸新建护岸长4193m,右岸新建护岸长4148m,新建钢筋砼矩形槽总长164m,河道清淤8110m,交叉建筑物9座。
7、工程期限:7个月(已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8、质量标准:合格
9、投标保证金:壹拾捌万元整(电汇,基本账户转出)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能力。
2、具备CCC级及以上企业中国信誉等级资格;(注:对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禁止其在辽宁水利建设市场投标)。
3、根据本农工办发【2018】1号文件投标单位应在项目所在地的中国建设银行分支机构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三 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报名地点:到本溪建浩工程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本溪市明山区樱花街林业宾馆101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还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信用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拟派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二建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水利专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利专业)、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五大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法人诚信证明原件(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站,辽水建管【2014】136号文件)。
(8)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相关证明材料。
(9)潜在投标人应对所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伍佰元,售后不退。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5月 11日,上午9: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文件及U盘)。
递交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
五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5月11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桓仁满族自治县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桓仁满族自治县北关路南
电 话:
联 系 人:高旭
招标代理机构:本溪建浩工程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樱花街林业宾馆101室
电 话:
联 系 人:孙泽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