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二次)
一、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2018年大丰区刘庄镇新建普通农村道路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投标(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四、项目概况
⑴项目名称:2018年大丰区刘庄镇新建普通农村道路工程(二次)
⑵项目编号: DFGC20180168
⑶工期要求: ***
⑷质量要求: 合格
⑸资金来源: 自筹
⑹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容
⑺工程地点:刘庄镇
⑻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 否
五、招标范围、标段明细、相应的建设规模如下: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要求 (日历天) |
一 | 2018年大丰区刘庄镇新建普通农村道路工程(一标段) | 光荣村光西南路 | 95.2515 | 60 |
光荣村北中心河路 | ||||
二 | 2018年大丰区刘庄镇新建普通农村道路工程(二标段) | 光荣村光西北路 | 106.3508 | 60 |
光荣村七灶河南路 | ||||
三 | 2018年大丰区刘庄镇新建普通农村道路工程(三标段) | 东方村原十一组、原十五组、原四组 | 114.8026 | 60 |
东方村六中沟东路、二排河南路 |
注:本工程项目分为3个标段,同一个投标人可以投多个标段,但仅能中其中一个标段,投标人投多个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本工程开标、评标、定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⑴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⑵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⑶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项目部组成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⑷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
⑸投标人如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⑹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及地市级(含各县、区、市)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⑺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偿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并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对以上单位或个人予以处罚。
七、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在企业诚信库中上传的必须是彩色原件扫描件,且彩色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企业诚信库中必须含如下资料的彩色原件扫描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5)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连续6个月授权委托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由社保中心自助机的证明文件视同原件,投标人不得通过补交养老保险等方式使得授权委托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参保符合资格审查要求);(6)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7) 由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可以是网上下载件)(8)市外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还需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帐户汇至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如下:
户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帐号如下:
标段编号 | 账号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一 | 3209820531010000070009 | 15000 |
二 | 3209820531010000070018 | 15000 |
三 | 3209820531010000070027 | 15000 |
注: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的保证金账户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且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诚信库登记账户一致。如果不一致,银行将会自动退回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失去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九、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⑴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 4 月 18 日至2018年 4 月 24日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网上下载。
⑵下载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⑶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必须在开标三天前填写《放弃投标申请表》(“下载园地”可下载)说明不参加投标的充分理由(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将原件送到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工程科,经核实理由成立的,不予处罚。否则,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暂停其投标资格。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十一、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 www.jszb.com.cn)、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 221.231.122.12 )或登录大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feng.gov.cn后点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二、投标前请关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区通港大道电商产业园四楼420室
联系人:石茹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