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南洪公路二期(铁路桥至康美镇区)路面沥青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洪公路二期(铁路桥至康美镇区)路面沥青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投[2018]40号文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安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南安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南洪公路二期(铁路桥至康美镇区)路面沥青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漳泉肖铁路与南洪公路交叉处,终至康美镇区,道路长约8.7公里,宽约24米,采用 *** 公路建设,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为原混凝土路面进行沥青路面改造,无涉及新增用地。项目匡算总投资9000万元。 建设地点:南安市。 技术标准: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 *** 公路技术标准。 招标范围:公路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技术设计(若需要)、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的编制,施工招标图纸的编制,编制安全专篇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标段划分: 一标段 。 勘察设计周期:勘察: *** ;可行性研究报告:15日历天;初步设计:15日历天;初步设计完成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续服务)自施工招标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公路行业(公路)设计 *** 及以上资质,并具备 自 *** 以来独立完成单个项目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以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图审查合格材料或批复文件的日期为准)的里程在5公里以上(含5公里)的 *** 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投标人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名录的企业,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业绩及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相关证书编号,应与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实质性内容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 *** 子公司的 *** 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一(具体数量)个标段,且允许中 一个标。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qzzb.gov.cn,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用获取到的报名号登录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招标使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面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 4.2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18 年5月10日09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通工程”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qzzb.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投标文件费用200元/份。 5.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开标时,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5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5.6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及项目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综合分值、各分项分值等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com/)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I 。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5月9日17时00分。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叁万元 。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见附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com/)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安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章):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 2018年4月19日 |